內蒙古陽光采購服務平臺 受內蒙古出版集團 委托,組織本項目采購活動,采購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內蒙古出版集團呼和浩特金橋城市文化空間項目跟蹤審計及結算審計服務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一、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項目名稱:內蒙古出版集團呼和浩特金橋城市文化空間項目跟蹤審計及結算審計服務
2、項目編號:QT304526030710
3、項目規模:本項目總用地面積約4.9萬平方米,建設內容以“自然共生·野趣露營”為主題,形成“一環四區”的功能布局,招標范圍為園林景觀工程及配套基礎設施工程,包括場地平整、微地形整理,透水混凝土與瀝青道路鋪裝、石材鋪裝、人行碎石路面,生態停車場(規劃車位100個,充電樁20臺)、水系整治、景觀置石,綠化種植(保留部分現狀大樹,新增鄉土花卉及觀賞草)、木棧道及木平臺,旱噴廣場,綠化灌溉,防火隔離圍網,市政管線、亮化工程、公共衛生間、入口大門及精神堡壘等。具體內容詳見采購文件第五章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
4、標段劃分:不劃分標段。
5、確定成交供應商數量:1名。
6、質量要求:滿足采購文件要求。
7、服務期:以施工工期為準,施工計劃工期為180日歷天。
8、人員要求:供應商應保證在項目審計期間,每周至少安排一名具備一級造價工程師資質的專業人員駐場1-2天,及時處理審計相關事務,確保審計工作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9、項目實施
10、最高限價: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75,000.00元人民幣,供應商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法人(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書(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提供承諾函)。
3、擬派 4、企業信譽: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以信用中國( )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三、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1、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請于2026年3月7日09時00分至2026年3月12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內蒙古產權交易市場網站“http:// /”進行會員注冊,在網上下載采購文件。請注意在獲取采購文件時間內下載采購文件,否則將無法參與本項目。 提示: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采購方式,加密上傳響應文件須使用CA。 (1)CA申領在供應商系統中即可完成(CA郵寄時間較長,請提前辦理,CA用于響應文件加密及解密)。 (2)已辦理CA的供應商請檢查CA證書是否過期,如過期請提前辦理續期手續(CA證書有效期為一年)。 (3)CA售價250元/個,電子簽章50元/個,需要同時辦理CA及電子簽章,CA費用交納后不予退還,CA審核 2、本次項目的澄清/修改/變更/重新采購公告會通過網站發布,請參加的潛在供應商及時登錄系統查看。 四、平臺服務費 本次采購文件不收取費用,供應商在獲取采購文件前需按標段交納平臺服務費500元,交納后不予退還。 五、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及方式 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6年3月17日9:30,潛在供應商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E交易平臺傳輸遞交電子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未完成響應文件傳輸的,視為撤回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傳輸送達的響應文件,平臺不予接收。 2、開標時間:同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3、開標 注:本次為遠程線上開標,供應商無需到現場,無需遞交紙質響應文件,可遠程登錄系統使用CA鑰匙進行解密開標。 六、采購方式 項目采用詢比(綜合評審方式)采購,如最終通過初步評審的供應商大于1家的,將采用詢比(綜合評審方式)進行采購,以綜合得分最優原則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如最終通過初步評審的供應商等于1家的,且供應商報價不高于采購限價的,則采用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評審組現場對供應商的報價及技術方案等進行談判(遠程談判事宜另行通知),可進行多輪報價(不再進行綜合打分),符合采購人要求,推薦為成交候選供應商。 七、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 招標會員 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